2007年3月27日



我需要自己的"在台北生存的100個理由"
或許只要三個充分的理由就可以讓我安心認份不再碎碎念的生活下去,
和一群認真的朋友做雜誌是個好理由,
開完會就會去吃個西哩嘩啦,我也喜歡,
突然愛起台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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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意見:

Blogger wagon 提到...

看到半年多前這樣的照片
恍若隔世
有些人的離開
有些人的相逢
日子竟然就這麼撐過來了
如果說H2還在敦化南路二段是第一階段
搬到三樓是第二階段
現在4樓鄰居要搬到一樓
則是第三階段......

2007年12月19日 晚上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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